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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秘入口3秒自动跳转继续教育专业课 学时认定办法(试行)

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14 10:35:35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

根据《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》(皖人发〔200130)、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25号令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我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、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规定如下:

一、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要求

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,其中,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,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。公需课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参加学习,专业课按照本办法进行学习和认定。

二、认定范围

(一)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。

(二)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、备案,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(基地)举办的相关培训。

(三)有关专业学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专业培训。

(四)学校及校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。

(五)其他经认可认定的专业培训。

三、继续教育形式与学时认定

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,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:

1.参加培训、研修活动

1)参加国家部委及国()外举办的培训、研修活动,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。

2)参加省市有关部门、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、研修活动,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。

3)参加省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、研修活动,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。

2.参加学术会议

1)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:认定6个学时。报告论文者,2000字以内,另加5个学时;2000字以上,另加8个学时。

2)参加省级学术会议:认定5个学时。报告论文者,2000字以内,另加3个学时;2000字以上,另加5个学时。

参加学术会议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认定。

3.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

1)国家级课题(项目)

主课题(项目)组人员:按职责大小排序(下同),前5名,项目周期内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、60学时 、50学时、40学时、36学时;

子课题(项目)组人员:前3名,项目周期内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、35学时、30学时。

2)省级课题(项目)

主课题(项目)组人员:前3名,项目周期内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、60学时、50学时。

子课题(项目)组人员:前3名,项目周期内每年分别认定30学时、25学时、20学时。

3)校级课题组人员:前3名,项目周期内每年分别认定30学时、25学时、20学时。

参加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认定。

4.出版著作(译作)、规划教材或发表论文

1)出版著作(译作)和规划教材:每万字认定5学时。

2)发表论文(译文):按职称评审文件分类

三类及以上刊物:每千字认定5学时。

四类刊物:每千字认定3学时。

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认定。

5.参加援藏、援外、国()外学术活动及到基层、贫困地区扶贫、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,经学校组织人事处认定后,按每年60学时的标准登记本人继续教育学时。

6.省级以上教学比赛、技能大赛

教学比赛、技能大赛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、人社部门组织或认定的赛项,包括职业技能大赛、信息化大赛、学科竞赛等赛项。教师本人参赛的,按以下标准认定:

1)国赛: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排名第一,当年分别认定60学时、50学时、40学时、30学时。其他依次递减5学时。

2)省赛: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排名第一,当年分别认定40学时、30学时、20学时、10学时。其他依次递减5学时。

7.校级教研活动

学校组织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部等职能部门组织的全校性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,分别作如下认定:

1)集中听取报告,每参加一次,认定4学时。

2)校级教学竞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,排名第一,每年分别认定20学时、15学时、10学时。其他依次递减5学时。

3)校级立项项目成员,前3名,建设期内每年分别认定20学时、15学时、10学时。

4)在教务处备案的校级公开课,每举行一次,认定20学时。

5)在党委宣传统战部门、组织人事处备案的面向全校的讲座、报告,每主讲一次,认定20学时。

6)新专业申报成功,认定申报团队一次性,每人30学时。

8.公共课教师每指导一个学生社团,经确认完成指导任务,每年认定30学时;撰写学校综合性报告、规划、方案、重要制度等,每千字认定3学时。

9.在线培训

学校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网络课程培训。网络课程培训学时依据网络课程培训证书上注明的学时予以认定。

10.专项培训

学校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根据需要,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学历学位教育、访学,以及由高校、科研院所或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单科进修、专业课程培训、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。

1)脱产攻读学历学位的教师,按每学期60个学时计算;不脱产攻读学历学位的教师,按每学期30个学时计算。

2)脱产访学的教师,按每学期60个学时计算;不脱产访学的教师,按每学期30个学时计算。

3)教师参加单科进修、专业进修培训、教学技能培训等并取得证书,且证书已注明培训学时的依据证书予以认定;不发培训证书或培训证书未注明培训学时的,则按照实际培训每半天4个培训学时予以认定。

11.学校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、外派挂职,每天按照6个学时计算,每年认定学时不超过72学时。体育教师担任校级以上裁判工作的,每项认定20学时。

12.获得相关技能证书的,如注册会计师、造价师等,当年认定30学时。

13.取得专利者,凭专利证书按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计604030学时。

14.参加与企业的联合科研项目攻关或产学研项目研究者,凭项目合同或结项证书,当年计40学时。

15.参加省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学习、学校举办的教师岗前培训、辅导员培训,每半天按照不超过4个学时计算。

四、培训学时应用

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培训学时作为考核、聘任、晋升等的重要依据。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,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,不得申报职称。

五、认定程序

1.每年910月份,申报教师填写《神秘入口3秒自动跳转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认定表》,并提供学时认定支撑材料。

2.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进行审核、登记、盖章,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。

3.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所认定的培训内容应与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业务能力提升有关,否则不予认定。参训教师应全程参与相关培训,中途退出者,学时将不予认定。

2.认定过程中,个人和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,认真填报和严格审核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3.所有参加的各类学习、培训,必须提供证书或其他由组织机关颁发的证明材料。

七、其他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如上级政策调整变化,以上位政策为准。未尽事宜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并报学校审批决定。

 
附件:神秘入口3秒自动跳转(年度)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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